剑川: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压实脱贫攻坚责任

发布时间:2018-08-27 07:50:20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剑川县纪委就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镇村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理解不深不透、脱贫攻坚工作不实不细等问题,对镇纪委书记、帮村领导、县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和村委会主任等人进行了约谈。要求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工作,带头谋划部署工作,包村组组长、驻村工作队长要摒弃等、看、要的思想,要切实承担起脱贫攻坚的各项具体工作,镇纪委要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今年以来,剑川县纪委聚焦脱贫攻坚中心任务,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助力脱贫攻坚战。

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不严不实,浮于表面等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及时采取谈话谈心、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预防“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着力把整治扶贫领域工作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紧盯扶贫领域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资金,工作中盲目决策、敷衍了事,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扶贫主管部门工作组织不及时、指导不力,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实,帮扶单位对帮扶工作消极应付,驻村工作队员擅自脱岗、懒政怠政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就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情况组织随机抽查了33个行政村,96个贫困户,成立8个检查组,对8个乡镇,22个行政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开展了督查,发现问题2个。

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组)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紧扣“四种形态”,强化对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在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一案双查”,坚持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上半年,通过多样化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共排查问题线索29件,立案17件18人,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李前盛)